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滁州市金和保安服务有限公司,位于滁州市花园西路99号,是由安徽省公安厅同意并核发《保安服务许可证》的民营保安公司,管理层以复员转业军人为主,有一支专业的管理团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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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部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
发布时间:2022-03-01 点击量:232

 一、保安服务公司是为社会提供专业化、有偿安全防范服务的特殊性企业,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,预防和减少犯罪的重要力量。


    二、保安服务公司由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和管理。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是保安服务公司的主管部门,代表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公司实施管理和监督,规范保安服务业的经营方向,指导保安队伍建设。


    三、保安服务公司只能由公安机关组建,其他任何单位、部门、个人不得组建。直辖市和省会市以及省辖市公安局和县(市)级公安局可以组建保安服务公司。省、自治区公安厅、地区公安处、派出所(警署)和公安机关内部各部门、企事业单位不得组建保安服务公司。


    四、保安服务公司不得冠以公安机关名称,应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,实行独立核算、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,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。


    公安机关与保安服务公司在经济上彻底脱钩,不得抽调、占用公司资产,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公司报销或者提取费用,不得为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经济担保。


    五、保安服务公司应向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,公司法定代表人人选须经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审核。公安机关的现职领导干部不得在保安服务公司兼职,选派民警到保安服务公司工作,由公安机关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。从公安机关选派到保安服务公司工作的民警可以保留警籍,但不得着警服。在保安服务公司工作期间,晋级、晋衔等与其他民警相同,工资和福利待遇只能选择一头。


    六、各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、公司管理人员和保安员进行培训、考核。未经公安机关培训、考核合格并取得《保安人员资格证书》的人员,保安服务公司不得录用。《保安人员资格证书》由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,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公安厅、局治安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颁发并组织对《保安人员资格证书》进行年审。


    七、保安服务公司要按照《娱乐场所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加强对派往营业性歌舞、游艺等娱乐场所保安员的管理工作,对被派往这些场所的保安人员要实行定期换岗、定期轮训,防止违法乱纪情况的发生。


    八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保安服务公司工作的日常检查、监督,发现问题,及时整改。每年会同有关部门对保安服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次考核,并配合政府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。


    九、保安服务公司要建立健全党、团组织,并充分发挥党、团组织在公司的政治核心作用和骨干作用,加强思想政治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