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滁州保安公司门岗职责
发布时间:2018-11-05 点击量:85

滁州保安公司门岗职责



门岗、停车场执勤人员

(1)负责厂区大门的守卫值班工作,维护厂区安全稳定,严防不法人员混入厂区危害甲方工作秩序。

(2)滁州保安公司认真执行门卫制度,按规定登记盘查可疑人员、车辆和物品。

(3)根据甲方要求,按规定开启或关闭大门(道闸)、负责管理进出厂区车辆的交通秩序、指挥车辆按规定停放。

(4)协助维护厂区治安秩序,纠正各种违法违纪行为。

(5)严格阻止流动商贩进入厂区,协助做好综合治理工作。

(6)滁州保安公司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门岗执勤人员除认真履行上述主要职责外,还遵守和执行以下规定:

(1)严格按照规定着装上岗,坚守岗位。值班期间严禁玩电脑、手机、打瞌睡、喝酒等,。   

(2)值勤时应使用文明语言,严禁讲粗话或工作态度粗暴;根据需要,在规定时段须立岗执勤。

(3)对违章违规行为坚持耐心说服、以理服人。严禁争吵打架现象发生,严禁利用职权故意刁难他人。

(4)滁州保安公司上班期间严禁“坐岗”。有外来车辆或闲杂人员进入校门口时,门岗执勤人员必须主动询问、登记、检查(或制止)。

(5)对装载大件物品出校门的机动车辆,必须查验驾驶员的“三证”(驾驶证、行驶证、身份证),查验无误后方可放行;对拒不出示证件的人员和车辆禁止出厂。无特殊情况,门岗执勤人员不得允许出租车、机动三轮车进入厂区(雨雪天气以及老、弱、病、残、孕者除外);特殊车辆(执行公务的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抢险救援车等)除外。

(6)必须按规定履行交接班手续。交接时双方对值班室内的一切物品、收费票本与现金数目、通讯器材、交通设施以及当班情况必须交接清楚并做好记录。

(7)熟悉各种应急报警求助电话,认真做好接警、报警工作。当校内发生案件(事故)或其他紧急情况时,应立即向班长和值班干部报告,请示处理办法。

(8)必须保证厂区门口交通通畅有序。按规定开、关电闸门或电动道闸,指挥机动车辆有序进出和按规定停放;做好门口禁停区域管理,保证厂门内外和值班室整洁有序。

(9)必须注意识别和防止外来人员入厂出售、促销商品。禁止非指定收购废品的人员进入学校从事收购活动。

(10)遇有外籍客人(外国人、港、澳、台人员)到访,门岗执勤人员须及时与甲方有关部门负责接待的人员取得联系,征求其处理意见,并注意文明形象。

(11)遇有媒体人员来访,执勤人员必须查验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,并立即与甲方有关部门取得联系,经同意后方可放行进入。 

(12)阻止精神病患者、醉酒者、有意寻衅滋事者进入厂区。

(13)对于个别急件(文件、电报、快递、信件、物品等)应及时递交或妥善保管。